IPV4協定的資料格式固定至少20bytes,最多可達60bytes。主要包含下列欄位:
(一) 版本(Version)(4):可以追蹤目前分封屬於哪一個版本的協定。
(二) IHL(Internet Header Length)(4):說明標頭長度,最小為5(20bytes),最大為15(60bytes),每一單位表示一個四位元組。
(三) 服務型態(Type of Service)(8):允許主機告訴子網路所需服務,包括可靠度與速度的組合。此欄最左邊是一個3位元的優先權欄位,表示優先權。
(四) 總長度(Total Length)(16):表示整個分封的長度,最長可達65535 bytes
(五) 識別(Identification)(16):用來辨識新進入的區段屬於哪一個訊簡,同一訊簡的區段會含有相同的識別值,用來切割區段。
(六) DF(Don't Fragment)與MF(More Fragment):DF表示不要產生區段,因為接收端可能無法還原;MF表示更多區段,通常除了最後一個區段外,其餘區段都會設定這個位元,用來檢查訊簡所有區段有沒有完全到達。
(七) 區段位移(Fragment Offset)(13):用來說明該區段是在訊簡中的哪個位置,除了最後一個區段外,其餘區段都必須是8bytes的倍數。因為此欄位有13bits,因此每個訊簡最多可分割為8192個區段,因此最大訊簡長度為65536bytes。
(八) 存活期(Time to Live)(8):就是限制分封存活期的計數器,以秒為單位,因此不得超過255秒,通常每次跳躍就將之減1,減到0就將分封丟棄,以防止訊簡不停在外遊蕩。
(九) 協定(Protocol)(8):說明採取何種運輸協定處理此一訊簡,可以是TCP、UDP等。
(十) 標頭檢查碼(Header Checksum)(16):只檢查標頭,每次跳躍後都要重新計算。
(十一)傳送端位址與接收端位址(Source Address & Destination Address):用來表示網路(net-id)與主機號碼(host-id),總計長度32bits。
(十二)選項(Option):變動長度,允許後續版本的協定可以增加新資訊。
※IPV6的欄位格式:
(一) 版本(Version)(4):決定目前所採用協定的版本。
(二) 優先順序(Priority)(4):設定各種應用程式的優先順序。
(三) 流程標籤(Flow Label)(24):可以設定傳送端與接收端建立特定的連接方式。
(四) 負荷長度(Payload Length)(16):可以決定40位元組標頭(header)之後的長度。
(五) 次一標頭(Next Header)(8):標示是否有六種之一的延伸性的標頭(extension header),或是指定傳輸層所使用的通信協定。
(六) 跳躍限制(Hop Limit)(8):和IPv4的存活期的意義相同。
(七) 傳送端位址與接收端位址(Source Address & Destination Address):用來表示網路(net-id)與主機號碼(host-id),總計長度128bits。
IPV6的優點:
(一) 可以支援定址及路由的能力,並可支援單點傳播、廣播、多點傳播及任意點傳播的能力。
(二) 可簡化原有IPv4的標頭欄位的能力。
(三) 支援擴充的標頭及選項的能力。
(四) 可以支援認證及私密性的相關操作。
(五) 容易自原有的IPv4格式移轉。
(六) 同時具有網路服務品質的指定能力。
IP6和IP4的差異。
有關IPV6和IPV4的差異則概略說明如下:
(一) 無IHL:因為標頭欄位長度固定。
(二) 無協定欄:由下一標頭欄說明。
(三) 沒有有關區段的欄位: 因為IPv6要求主機與路由器必須支援576bytes的分封,使分割不會一開始就發生。
(四) 沒有檢查碼:以提高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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